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关于做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科学有序开发林业碳汇项目,鼓励排放企业和单位购买林业碳汇抵消其碳排放。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司局、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稳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创新,有力有序解决产权制度、资源管理、经营模式、投入机制、产业发展等问题,更好实现生态美、百姓富的有机统一,现就做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稳定林地长期承包关系。集体林地承包合同生效后,不得以未登记颁证为由解除承包关系。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林地,不得以村民会议决定强行要求承包方交回承包林地。依法做好延包管理工作,家庭承包林地承包期届满时,坚持直接延包原则,符合条件的要抓紧提前确认延包合同,确保绝大多数农户承包林地长期稳定。做好集体林地承包经营合同管理工作,加强与不动产登记部门信息共享,推动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更加规范高效、便民利民。
二、积极稳妥推进林权流转。在农民自主自愿、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引导林业经营者通过市场化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推进林权数字化建设,尽快将林地承包经营合同信息录入林权综合监管系统,为林权流转提供林权信息查验服务。加快建立集体林权流转管理制度,加强林权流转合同签订指导,重点审核合同双方资格、流转程序、项目开发内容等。要将流转后的森林资源开发利用监控落实到位,切实保护森林资源、维护林农利益。
三、培育林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采取提供生产性服务等方式,重点支持家庭林场、村集体林场、股份合作林场等林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发展。引导就地就业村民组建家庭林场,通过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或受让林地经营权等方式,实现“小山变大山”。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统一经营管理林地,领办村集体林场,建立股份合作机制,吸引承包林地林木入股。支持国有林场、林业企业建立股份合作林场,与集体林经营主体合作经营。积极探索国有林场经营性收入分配激励机制。
四、加快建立森林经营方案管理制度。省级林草主管部门要加快森林经营方案管理制度建设,探索建立促进集体林规模集约经营的管理制度。指导林业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林场、家庭林场等林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编制简明森林经营方案,推广以小班或林班为单元的森林经营方案模式,并纳入森林资源小班档案管理。经林草主管部门审核的森林经营方案,对其经营主体一次性下达5年林木采伐限额且据此批准林木采伐,并作为提供林业生产性服务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五、有序扩大可持续经营试点范围。根据《全国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实施方案(2023—2025年)》,按照先易后难、由近及远、集中连片、规模经营的原则易测商城,适度扩大集体林试点范围。在集体林业大县中,鼓励国有林场牵头,采取“国有+集体”形式,带动林农等集体林经营主体参与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项目;也可以组织工作基础好、经营能力强的林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申报参与试点项目。探索建立集体林经营的管理、政策、投入、技术和保障等制度体系。
六、优化林木采伐管理。坚持生态优先和森林分类经营管理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完善人工商品林采伐管理,让集体林经营真正循环起来。推进林木采伐“减证便民”举措落实,对林农小额采伐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对短轮伐期用材林、工业原料林皆伐作业试行按面积审批,加强对伐中和伐后更新的监督检查。
七、妥善处理公益林保护与产权保护关系。从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出发,依法依规科学划定公益林范围,合理优化公益林中集体林的比例,精准核实天然林,推动天然林与公益林并轨管理。实行公益林分区分类指导、差异化管理,为集体林经营、林区经济发展、林农就业增收留出空间。支持公益林科学开展非木质资源开发利用,实现生态保护与林农利益相统一。
八、完善林业金融服务体系。充分利用森林资源档案和林权流转价格信息,为金融机构提供林权定价参考服务。做好收益权确认、评估和质押登记后的收益权管理等工作,鼓励金融机构开展林业碳汇预期收益权、公益林(天然林)补偿收益权、林业经营收益权等业务。完善林权收储机构市场化收储担保扶持政策,引导省级以上林业龙头企业、林业专业合作社开展林业经营主体间林权收储担保业务。落实森林保险补贴政策,进一步规范森林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
九、推动森林资源合理利用。支持发展林下经济、经济林、生态旅游、森林康养、木材加工等林草产业,争取将其纳入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目录。科学有序开发林业碳汇项目,鼓励排放企业和单位购买林业碳汇抵消其碳排放。支持集体林业大县加强林业产业园区和优势产业基地建设。谋划实施一批以工代赈项目,改善林业产业基础设施。在城市周边推动依托平急两用公共设施发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新业态。鼓励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展特色优势林业产业。
十、发挥林长制作用。各地林草主管部门要敢作善为抓落实,切实发挥好林长制的制度优势和牵头抓总作用,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纳入林长制重点工作内容,系统推进林业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尽快出台落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的省级实施方案,改革措施要具体、管用。加强基层林草机构队伍建设和智慧林业建设,提升林业工作站和生态护林员管理服务能力,落实“推动人员编制向执法一线倾斜”要求,做到事有机构管、责有人负。建立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效评价考核制度,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以责问效。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国之大者”,要强化全局视野和系统思维,敢于担当、主动作为,推动实施一批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的改革措施,着力打通生态美和百姓富之间的堵点卡点,努力实现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相互促进、有机统一。各省级林草主管部门要不折不扣抓落实,做到专人抓、专班抓,总结推广基层好经验好做法,重大问题及时报告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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